你家就是我家?濫用公共空間可連續開罰

住商混和大樓難免出現住客和商家的紛爭,
新北市就有一處社區大樓,有居民惡意在店家門前堆放大型雜物,
幾乎把整間店面全部遮蓋,店家實在受不了,氣得向媒體投訴。

家門口堆放雜物, 管委會可連續裁罰。

居住環境難免會遇到歹厝邊,
律師胡原龍透過TVBS新聞表示,如果影響到自身權益,
主管機關的裁罰是可以罰4萬到20萬元不等,而且可以連續開罰,
而且如果對方不理會,可以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所以就算是社區的公共空間,也不能放置私人東西。

管委會的權限不只這樣,當走進公寓或大廈,
常會發現住戶都習慣將大門口堆放雜物和鞋架,
當作是自己的私人空間,
但樓梯口其實是屬於公領域,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
基於消防安全,樓梯間、走廊通道都不可推放物品,
以免發生事故時影響逃生,否則管委會有權移除。

雖然民眾大多埋怨管委會未免也管太寬了吧,
但有好的規範才能讓住戶安全有保障。

原文網址: 你家就是我家? 不!濫用公共空間可連續開罰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568449158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