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賣高,買方買低,無解?

〈沒人會嫌自己女兒醜〉
因此屋主對於他出售房屋的價格都會有高價期望的堅持。

〈買貨的嫌貨差〉
買方想以低價買屋,多半都會東嫌西嫌,然而卻還是要買。

在買賣雙方的拔河中,房仲經常是滿臉口水、滿身汗水,卻又不能當裁判。
房仲在這賽事中,不是裁判,不是觀眾,因為這場賽事沒有贏方,也沒有輸方。
房仲要創造的是雙贏,因任何一方輸了,表示另一方也沒有贏,在雙輸的情況下,房仲鐵定沒好日子過。
在房市多頭與多空的環境中,
在媒體報導與名嘴口水的洪流裡,
使得賣方與買方對於價格的拔河更形激烈。
房仲主要任務是牽成雙方的意願,讓拔河繩上的紅色標誌線,慢慢在中間點小幅擺動,直到中間點不動時,
買賣雙方都說可以了,不用再費力拔下去,
此時正是買賣雙方拔河賽事的最高境界。
因為雙方都盡力了,沒有輸贏,只有雙贏。
我們常聽人說
當年真後悔,賣了那間房子,
或當年還真好運,賣了那間房子,
或是
當年真幸運,買了這間房子,
或當年真笨,買了這間房子。
這些話語時常縈繞於周邊朋友的茶餘飯後中,
所以,買賣房屋真正的輸贏,是在成交數年後才能見真曉。
屋主在賣出房屋後,所得到的房屋價款,從事資產重組合或貨幣運用,數年後達到賣屋最大邊際效益。
而買方在付款買入房子後,從此安居立命,生活上得到更大的滿足,事業上獲得更多的進展,數年後達到買屋後的最大消費者剩餘。
在現實情況裡,屋主的房子一定會賣出。
除了價格問題,就是是否願意等待。是否願意等待有緣人出現。
若屋主不願等,想要快賣而不堅持價格,有緣人會很快出現買下房屋;
若屋主願意等,就會比較堅持價格,有緣人較晚出現。
現實裡,買主一定會買到房子,
除了價格問題,就是需求。
買主真有需求,喜歡就出價,不然價高者得,很快就被他人買走。
你滿意的房子,他人也會滿意,這是一項鐵律,價高者得。
買房是買〈擁有這棟房的生活效果及自我實現的綜合效益〉
因此買方若喜歡,只要價格無太大差距,
建議該出手就出手,
省下精神做後續更好更大的人生規劃,
才是買房買贏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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