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禎租屋險遭詐騙 公開3大「防詐」關鍵

有「大馬郭雪芙」之稱的藝人林明禎,
在臉書上分享租屋的驚險過程,
表示自己在網路上找尋租處,
卻差點上了詐騙集團的當,
並分享3個關鍵的「防詐」步驟,
提醒粉絲「租屋一定要小心注意」。

林明禎在臉書公開租屋險遭詐騙的過程。
「這是我第一次遇到租屋詐騙!」
表示自己近來找尋租屋處,
卻差點上了詐騙集團的當,
提醒租屋族「小心注意」,
並分享自己「防詐」的3步驟:

1.房子很漂亮,租金卻比預期便宜

2.聯繫號碼是國外電話,只能透過電子郵件溝通

3.重複確認物件的真實性

林明禎租屋險遭詐騙,
也讓不少粉絲心疼表示「好險沒被騙到」、
「萬一騙財又騙色就糟了」,
認為在外租屋的風險、問題實在太繁複。
也有人開玩笑的表示,「好險詐騙集團只會英文,我英文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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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到凶宅怎麼辦? 律師建議這樣做

漏水可抓漏,
管線老舊可以換…房子有形、
看得見的缺陷可以修,但無形且不知情的「凶宅」呢?

目前尚無法律規範租屋得告知是凶宅,
若已經簽約或付訂金卻不敢住,
如何才能「全身而退」?
或是只能自認倒楣?

買賣房屋屋主有義務告知是否為凶宅,不過租屋卻無此規範。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朱俊穎在《蘋果日報》表示,
如果租屋契約中未約定,房客可在得知租處為凶宅的1年內,
依《民法》第88條主張若當初即知相關訊息不會承租而有錯誤,
以此撤銷承租;

或能舉證當初曾詢問房東,但房東未誠實告知,
則可依《民法》第92條主張遭到詐欺,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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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勝於治療,事先做好功課,避免中招。

本身也是房東的律師蔡志雄在《好房網雜誌》中建議「停看聽法則」,
看中心儀房子勿貿然承租,先「停」下來查詢相關資訊,
新聞報導或是凶宅網等資訊。

蔡志雄提醒,現場的觀察也很重要,
「看」房子是否貼有奇怪符咒;
最後是無論買房租屋都適用的「聽」字訣,
向管理員、街坊鄰居打聽房子過去歷史,
將踩到地雷的風險降到最低,杜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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