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凶宅終生凶宅? NO!

台灣又出現一件「罕見」判決!

台北市有一名郭姓女子,
3年前將住了9年的房屋出售,
沒想到接手的李姓女子卻發現,
15年前房子內曾有人上吊身亡,
認為郭女未告知是凶宅,決定提告求償。

但最後高等法院判決出爐,
裁定郭女「非故意隱瞞」,
而且在她持有期間內未發生死亡事件,
因此房子不算是凶宅,判郭女免賠。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
李女用1460萬元買下房子後,
在裝潢時竟發現原屋主林姓女子曾在2000年5月在屋內上吊身亡,
得知後馬上以1020萬元脫手,隨後翻出郭女在賣屋時,
曾在現況說明書的欄位「是否曾經發生兇殺或自殺或其他非自然身故情事」中勾選「否」,因此決定向她求償。

022一日凶宅終生凶宅2

儘管郭女極力喊冤,澄清不知道是凶宅,但一審仍判她要賠214萬多元。

而到了高等法院後,
當時身亡的林女丈夫出面表示,
當初賣房給郭女時,是用市價賣出且未告知實情。
最後高院依內政部2003年的一份解釋函指出,
「凶宅」認定重點是需發生在「賣方產權持有期間」,
且郭女非故意隱瞞,
居住期間也沒有任何構成凶宅的事故,
所以房子就不再算凶宅。
判決郭女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律師林俊峰表示,
過去多半認定都是「一日凶宅、終身凶宅」,
所以這件案子見解很特別。

至於凶宅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平安使用一段時間,是不是就不算凶宅了?
郭女的委任律師鄭文龍則說,
可能需要看最高法院的見解。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
有網友則說,若最後最高法院還是按照高等法院的見解三審定讞,
「凶宅」恐怕將是投資客另一個炒作的題材。

原文網址: 一日凶宅終生凶宅? NO!高院做出罕見判決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55346493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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