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房產給子女 四稅要注意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
雖然已經沒有利用贈與房產節稅的誘因,
但仍有不少多屋族屋主想在新政府調高贈與稅之前,
將房產贈與給子女。

民眾要注意,要將房產贈與給兒女,
會衍生出繳納契稅
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以及贈與稅
也留意必須繳清房屋稅才能移轉。

贈與房產衍伸出持有稅移轉稅的問題,
民眾需特別留意細節。

有些屋主會藉由為子女買房節稅,
也有高齡長輩事先規會好資產分配,
因此衍生出不少贈與移轉房產的需求。

若將房子贈與給兒女,
除了要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之外,
雙方所簽「不動產贈與契約書」也必須貼印花稅票。
最重要的是,
贈與人必須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每年每人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
若當年度僅贈與1筆房地產,
且總現值在220萬元以內,
仍須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並取得免稅證明書
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後續過戶登記。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
若要移轉的房地產總現值超過220萬元,
可分年贈與給達到節稅目的。

惟公寓大廈物件,必須房地一併比例移轉,
不得房地分開移轉;

若為透天厝,則可單獨移轉房子或土地。
不過,房子及土地儘量不要移轉給不同兒女,
因其係旁系血親關係,取得所有權後,
地價稅無法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僅能適用一般稅率。

同時,在贈與房產時,
房屋稅是按月比例課稅,
因此必須繳納簽約當月份以前的房屋稅,若
有欠繳稅款,也必須繳清款項後才能移轉。

 

原文網址: 贈與房產給子女 4稅要注意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8917127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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