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贈屋兒孫 反悔改自售敗訴

黃姓老翁將房產贈與給女兒、孫子,
後來又想賣出以免分產紛爭,自行跟房仲接洽,
聲稱取得授權,談妥以2000多萬的價格賣出。

黃姓老翁直到契約都簽好了才告訴女兒,
女兒表示從未授權,拒絕賣房,
房仲提告,新北地檢署將黃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黃姓老翁遭房仲提告,新北地檢署將黃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曹姓買家去年也對黃的女兒、孫子提出請求履行買賣契約訴訟,
新北地院日前認定曹、代書與房仲公司均未詳查確認,
黃的孫子為未成年人,黃沒有法定代理人授權書,
判決契約無效、買家敗訴。

 

高雄買房看屋:九號街道-高雄趣看屋–請點這裡

 

起訴指出,70多歲黃姓老翁因妻子和兒子後都過世,
兒子留下未成年的孫子。老翁擔心女兒及孫子未來生活沒保障,
將名下一棟價值2000多萬的房產,以3/4與1/4的持分比例,
分別贈與女兒和孫子,2012年底過戶。

但隔年黃姓老翁覺得將房產賣出,
將錢分給女兒和孫子,將來比較沒有分產問題,
2013年底未問過女兒,也未經孫子法定代理人鄭姓媳婦同意,
就聲稱有房屋所有權人授權,
自行跟房仲公司簽署「一般委託銷售契約書」、「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等合約。

2014年3月曹姓買家出價2360萬購屋,與黃簽訂合約。

黃直到談妥才告知女兒、媳婦,女兒大表驚訝,
認為房價至少價值2600萬,對方出價太低,拒絕賣屋。

黃姓老翁將實情告訴房仲跟曹姓買家,表示不賣了,對方不能接受提告。

偵訊時,黃承認以代理人名義簽署合約,事先沒有知會女兒、孫子,
但否認偽造文書,他覺得身為長輩,房子也是他買的,
認為事後再告知就好,沒想到女兒不同意。

檢方指出,黃未經授權自行假冒代理人身分簽署合約,認定犯行明確。

 

原文網址: 翁贈屋兒孫 反悔改自售敗訴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685902142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