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到凶宅怎麼辦? 律師建議這樣做

漏水可抓漏,
管線老舊可以換…房子有形、
看得見的缺陷可以修,但無形且不知情的「凶宅」呢?

目前尚無法律規範租屋得告知是凶宅,
若已經簽約或付訂金卻不敢住,
如何才能「全身而退」?
或是只能自認倒楣?

買賣房屋屋主有義務告知是否為凶宅,不過租屋卻無此規範。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朱俊穎在《蘋果日報》表示,
如果租屋契約中未約定,房客可在得知租處為凶宅的1年內,
依《民法》第88條主張若當初即知相關訊息不會承租而有錯誤,
以此撤銷承租;

或能舉證當初曾詢問房東,但房東未誠實告知,
則可依《民法》第92條主張遭到詐欺,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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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勝於治療,事先做好功課,避免中招。

本身也是房東的律師蔡志雄在《好房網雜誌》中建議「停看聽法則」,
看中心儀房子勿貿然承租,先「停」下來查詢相關資訊,
新聞報導或是凶宅網等資訊。

蔡志雄提醒,現場的觀察也很重要,
「看」房子是否貼有奇怪符咒;
最後是無論買房租屋都適用的「聽」字訣,
向管理員、街坊鄰居打聽房子過去歷史,
將踩到地雷的風險降到最低,杜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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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碰到好兄弟—–快跑呀

租到凶宅該怎麼辦?
近日,藝人布魯斯因為在電影《紅毛鬼上身》飾演有陰陽眼的大學生,
讓他回想起3、4年前,第一次北上租屋就意外選中了凶宅,
個性膽小的他,只好跟公司同事上演「假演戲、真逃跑」的逃離戲碼。

布魯斯分享租到凶宅,和同事演戲,連夜逃跑的經驗。
儘管法律明訂屋主有須要告知買家是否為凶宅的義務,
但租屋時,房東卻鮮少會主動提及,因此不少人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入住凶宅,
而藝人布魯斯就是苦主之一,他向東森新聞雲透露,因為本身是「麻瓜」,
看不見好兄弟,是公司同事夢見他房間格局,告知房間曾經有人上吊身亡,
位置就在床的正上方,布魯斯聽見自己天天與好兄弟伴眠,為了趕快搬離,
又不能讓好兄弟知道,就和同事合演一齣戲,假裝是要長期外出,但其實是要趁機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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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樣也是麻瓜,想自行檢視房子是否為凶宅,除了找有靈異體質的朋友幫忙,
風水專家詹惟中在節目《麻辣同學會》中說,可以帶貓、狗等寵物,
或是幼兒去看房子,因為動物跟幼兒對不好的磁場比較敏感,
如果看見不好的東西,就會有大哭或吠叫等激烈反應。

但如果遇上不幸住到凶宅,又沒辦法馬上搬家、找不到臨時落腳處的人,
命理師蔡上機在奇摩週報的採訪中表示,可以透過這四招驅趕異靈:
第一,保持室內通風、光線充足;
第二,避免房子內濕氣過重;
第三,在玄關和客廳內擺放骨幹水晶;
第四,供拜時,請求地基主幫忙驅靈,並用除障香薰屋內解煞;
運用這四招就能化解凶宅煞氣。

 

原文網址: 好兄弟竟在床正上方 布魯斯租到凶宅上演落跑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59363144694.html

凶宅及嫌惡設施真實案例

「凶宅」乃屬一般名間用語,非法律名詞,
現行法令對於凶宅並未明確定義與規範。
所以沒具體標準,
一般都是引用民法「物之瑕疵」概念予以評價。
而法院的判決,會參酌因及果而有不同的見解。
往往會有許多令人意外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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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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