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宅做網拍 適用優惠稅率

原為住家使用的房屋,
成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登記場所,
因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
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
與實體商店有別,仍可申請享有地價稅自用住宅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

自宅做網拍可適用優惠稅率。

依據財政部民國94年解釋,
從事網路拍賣貨物的營業人
,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
而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
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其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用地,
也准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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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官員表示,
近來各縣市公告地價有出現調整,
例如高雄市105年公告地價各區均調升,
平均調幅達32.52%,
民眾今年地價稅將受公告地價調整而增加。

因此土地所有權人若持有上述土地,須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當年度才可適用優惠稅率。

原文網址: 自宅做網拍 適用優惠稅率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865196131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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